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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E重磅发布单抗动物试验减替指导原则,类器官与器官芯片正式纳入监管证据体系
来源: | 作者:普罗布诺 | 发布时间: 2026-09-01 | 17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2026年8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单克隆抗体动物试验减少或替代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这份指导原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单克隆抗体非临床安全评价领域迎来了一次重要的范式转换——从“必须做动物试验”转向“以证据权重(WoE)评估为核心,证明动物试验是否仍必须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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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需要这份指导原则?

起草说明指出,动物试验的伦理争议与技术局限日益凸显,减少或替代动物试验已成为全球监管机构的重要议题。单克隆抗体靶点特异性强、组织分布有限,毒性风险主要为药理作用的放大。

与此同时,基因组学、蛋白组学、细胞生物学、组织生物学、计算毒理等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基于动物试验和非动物试验数据对单克隆抗体毒性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已成为可能。从动物伦理、经济和时间成本考虑,对于毒性风险影响因素单一的单克隆抗体,有必要考虑减少或替代动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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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机制:证据权重(WoE)评估

指导原则的核心是证据权重(WoE,Weight of Evidence)评估——不再单一依赖某一项试验(比如动物试验),而是将多条来源不同的证据收集起来,评估每条证据的可靠性、相关性,赋予不同权重,整合全部信息后对药物毒性风险做出综合判断。

具体而言,动物试验能否减少或替代,需要综合以下数据作出判断:

  • 靶点的表达谱、生理和病理作用及潜在毒性

  • 药物的靶点特异性、作用机制及脱靶风险

  • 短期动物毒性、药代和毒代数据

  • 非动物试验获得的机制和特定毒性终点数据

  • 临床研究及不良反应信息

  • 同靶点、同类药物的非临床与临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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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器官与器官芯片被明确列为非动物试验方法

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细胞、类器官/器官芯片、组学和计算模型等列为非动物试验方法,推动单克隆抗体非临床安全评价从主要依赖动物试验,转向综合有限动物试验、非动物试验、临床应用及同类药物信息的证据权重评价。


类器官与器官芯片在指导原则中的适用场景覆盖了多个关键的毒性评价领域,具体包括:

一般毒理学: 在WoE评估中,类器官/器官芯片数据可作为体外试验数据提供支撑。若不存在相关动物种属,可利用靶点生物学、药理学、特定终点的体外试验等非动物数据进行综合评估。对于拟用于非晚期肿瘤适应症的单抗,在WoE评估基础上,3个月一般毒理学试验可支持上市申请。

生殖毒性: 生殖毒性的评估应从WoE评估开始。当WoE或其他替代试验无法充分评估生殖毒性风险时,才需要在相关动物种属中进行研究。类器官模型可为此提供关键体外数据。

致癌性: 由于啮齿动物通常不是单抗的相关动物种属,对存在致癌性担忧的产品,应尽可能采用非动物方法评估其潜在致癌性风险。

免疫毒性: 单克隆抗体的免疫毒性可通过体外试验进行评估。

联合用药毒性: 当毒性风险存在不确定性,需要对联合用药毒性进行试验时,首选开展非动物试验,如针对特定毒性终点的体外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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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逻辑的深层转变

这份指导原则最大的变化,是将类器官、器官芯片、计算毒理等非动物技术正式纳入单抗安全性评价的证据体系,将“证据权重(WoE)”作为决策核心。动物试验不再是默认必做项,而是优先开展WoE评估;仅当现有证据不足以充分覆盖风险时,才需要补充开展动物试验。

这意味着,类器官与器官芯片产生的数据,从“参考信息”进入了“证据链的一个环节” 。它不必单独承担全部决策,但需要在靶点生物学、药理作用、短期动物试验、临床研究、同靶点药物共同构成的证据权重中,提供可复核、可比对的人源数据。